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建设〔2019 〕104 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
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是铁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是推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一些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强、过程控制不严等管理问题,导致竣工财务决算编报滞后。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综合反映工程竣工项目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铁路建设成果的体现,是加强铁路资产管理的重要保证。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项目正式验收的必要前置性条件。各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改进和加强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确保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单位要建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重点抓好征地拆迁、地方资金到位、变更设计办理等制约竣工财务决算关键问题的解决,分管领导要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其他领导要积极配合,发挥好领导表率作用。要完善本单位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考核激励等,落实工作责任。要指定固定部门作为竣工财务决算日常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其他部门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各项前置性工作,组织编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及时上报。要根据工程不同阶段,建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定期协调督办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保障决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大竣工财务决算有关规定的学习宣贯和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完成编报前,项目管理机构分管领导、财务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 预) 算主管人员原则上不得调离。
三、强化过程控制
为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相关基础工作必须从建设之初就开始启动。建设单位要强化全过程抓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意识,围绕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制约因素,提前做好各项工作。
( 一) 统一费用处理原则。
对于同一建设项目由多个建设单位组织建设的,或项目有代建部分的,相关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商,统一费用处理原则。
( 二) 加强变更设计管理。
1.严格执行“ 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 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设计。按规定及时报送Ⅰ类变更设计,严格按程序及时办理Ⅱ类变更设计批复。
2.变更设计对应的工程量全部完成后,应及时完成验工计价。
3.建立完善变更设计管理台账,每季度开展一次变更设计清理工作,一是对已申请但尚未批复的变更设计,提出加快办理的措施或建议;二是对已批复变更设计但进度滞后的,要制定针对性措施。三是对已经完成全部工程量验工计价的,要做好相关资料组卷归档,为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打好基础。建设单位每年底要对基本建设项目Ⅱ类变更设计及预备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送总公司鉴定中心、工管中心、发改部、建设部。
( 三) 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协调。
1.按照«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 要求,完善并落实本单位征地拆迁工作机制。
2.按规定开展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工作并加强管理,发挥好第三方审价的作用。
3.每季度开展一次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梳理,一是梳理征地拆迁工作难点,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加以解决;二是梳理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情况,全面掌握征地拆迁占补平衡指标确定、地方征拆验工计价手续不全等影响征拆费用确定的问题。
4.项目初验合格后,根据经审价后的征地拆迁费用,及时与地方政府协商沟通相关工作,确定地方政府承担的征地拆迁费用最终金额,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征拆资金按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