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工管[2017]25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施工图审核质量,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评价工作,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 29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总公司参股的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评价可参照总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评价,是指建设单位对施工图审核单位施工图审核工作进行的定期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核组织机构、施工图审核行为、施工图审核后质量(含施工图预算)和优化设计。
第四条 施工图审核评价按建设项目进行评价,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每半年为一个评价周期,已经完成初验的项目不纳入下期评价。
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的评价结果按照Ⅰ级、Ⅱ级、Ⅲ级划分评价等级;施工图审核单位的评价结果按照A级、B级、C级划分评价等级。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后依法选择施工图审核单位,并将施工图审核评价有关事宜纳入施工图审核合同。
第六条 施工图审核评价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进行,接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 评价管理
第七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归口管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评价工作。
第八条 铁路局、铁路公司负责各自管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评价工作。实施委托代建的建设项目由代建方负责评价。
第九条 铁路局管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核评价工作应在铁路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施工图审核评价组,负责管理项目的评价工作,并督促施工图审核单位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铁路局建设管理部门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对评价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铁路公司应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施工图审核评价组,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 施工图审核评价工作应征求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意见。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听取施工图审核单位的意见,评价过程及结果对施工图审核单位公开。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建立施工图审核单位的评价档案。铁路局建设管理部门、铁路公司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评价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核单位对评价中指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