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党组关于直属机构及关联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理顺铁路建设管理关系,有效落实铁路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学有序、安全优质推进铁路建设,总公司决定,对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构建以工程质量为核心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铁路建设项目实行“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指总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下同)”两级建设管理体制。调整整合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量,设置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总公司层面管理机制
(一)将总公司建设管理部(以下简称建设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承担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设置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工程监督局),全面履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同时撤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总公司层面构建建设部、工管中心、工程监督局的工作格局,建设部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安排建设项目重点工作。工管中心与工程监督局是总公司直属机构并合署办公,综合部门共同设立,业务管理部门独立设置。工管中心设党委,同时领导工管中心和工程监督局党的工作。工管中心党委接受总公司党组领导,隶属于总公司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党建工作由总公司直属机关党委领导。
(三)总公司建设部归口管理铁路建设管理工作,构建以工程质量为核心的铁路建设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铁路工程项目建设。负责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建设;负责总公司铁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合同履约、质量安全、工程创新和队伍建设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中型铁路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工管中心、工程监督局落实总公司部署要求,完成重点任务和定期研究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投资完成等工作。负责工管中心、工程监督局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工作。
(四)工管中心在建设部的业务管理、指导下,主要承担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推进工作,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核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工程实施中工程技术、科研、工艺工法创新、信息化应用及推广、联调联试等工作,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并进行初步考核;承担建设部交办的具体业务工作;承办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监督局在建设部的业务管理、指导下,主要负责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测;组织或协助查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或组织调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举报,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铁路建设监理和监督检测管理工作;负责铁路局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的业务管理、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等工作;承担建设部交办的具体业务工作;承办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管中心、工程监督局定期向建设部报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投资投产完成、施工图审核、招标投标统计信息、施组安排和审查、工程技术创新、静态和动态验收(含联调联试)进展、高铁开通达标评定等情况;及时报告重大质量安全事项、重大技术问题、重大风险预警、重大项目工程进度、建设部交办业务工作的办理情况。
(七)总公司其他部门和机构承担的与铁路建设相关的职能和运行机制维持不变。
(八)总公司铁路工程建设管理相关部门、机构和单位应坚持以工程质量为核心,按照总公司明确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建设管理工作。总公司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和单位召开铁路建设协调小组例会,研究解决铁路建设项目推进中的重要事项。
(九)总公司对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