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在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铁路总公司要在集中力量抓好干线铁路项目建设的同时,发挥行业和专业技术优势,以工程总承包等方式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机构做好城际、支线等铁路建设”的要求,现就铁路总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铁路公司(以下统称铁路企业)参与非国铁控股(以下简称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对于非控股合资铁路项目,经铁路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及其他股东协商一致后,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建设管理模式。其中,干线铁路项目应明确项目的建设管理委托铁路企业承担,具体方式为委托代建或以工程总承包模式组织建设;城际铁路、支线铁路等项目,由项目公司自主决定建设管理模式。
不是全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