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干线铁路引入枢纽工程、既有线和大型客站代建指导意见 建建[2009]138号

铁路枢纽和大型客站是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全面实施和客运专线建设的全面展开,铁路枢纽和大型客站建设工作已成为建设项目实施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推动铁路枢纽和大型客站建设,保证运输安全,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引入铁路枢纽、既有线和大型客站部分,铁路公司(筹备组)应委托铁路局代为建设。现就代建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代建意义

铁路枢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主要基地,引入枢纽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枢纽整体方案调整、既有设备更新以及运输安全。大型客站是铁路主要生产服务基地,是城市的门户,大型客站的建设涉及到铁路客运组织和运输组织,需要与枢纽的总体方案相匹配。铁路枢纽和大型铁路客站建设同时还涉及市区征地拆迁、城市发展规划、多种交通方式衔接、既有线施工等复杂因素,建设协调难度较大。当前,铁路局在枢纽、既有线和客站建设管理方面具有整体优势、地域优势、人才优势等多项资源优势,采用铁路局代建模式,充分发挥铁路局的优势,是保证枢纽的功能性和完整性,落实客站“五性”要求,做好征地拆迁和外部协调工作,保证既有线运营安全和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二、代建内容

委托工作一般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在确保建设项目和设计文件完整性的前提下,也可在项目前期进行委托。委托工程范围一般为引入铁路枢纽和大型客站全部工程。委托工作内容一般为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建设实施工作,包括招标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和甲供物资设备供应商等,组织施工图审核,负责对外协调,组织工程建设等工作。具体事项由铁路公司(筹备组)和铁路局协商确定。

三、委托程序

委托代建的程序应依法合规。铁路公司(筹备组)应对需委托代建的引入枢纽和大型客站工程的具体阶段、范围、工作内容等进行研究,履行决策程序后,与铁路局就委托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双方同意后将委托代建实施方案报铁道部核备。

四、代建要求

铁路公司(筹备组)应与铁路局进行充分协商,参照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发展计划司《关于发布<铁路客站委托建设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7]35号)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并积极配合铁路局做好代建相关工作。

受委托的铁路局要切实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充分发挥铁路局整体优势,按照“六位一体”管理要求,优质高效完成代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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