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岔各部轮缘槽宽度应符合:
(1)护轨平直部分轮缘槽标准宽度为42 mm,侧向轨距为1441 mm时,侧向轮缘槽标准宽度为48 mm,容许误差为(+3,-1) mm,缓冲段末端轮缘槽宽度不小于65mm。
(2)辙叉心轮缘槽标准宽度(测量位置按标准图或设计图规定)为46 mm(采用心轨加宽技术的辙叉应符合设计要求),容许误差为(+3,-1) mm。轮缘槽宽度的量取位置与轨距量取位置相同。
(3)斥离尖轨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的最小距离为65mm 与轨距加宽值之和。
道岔护轨调整片使用规定:
(4)道岔直向允许通过速度大于120km/h总厚度不宜超过8mm;
(5)不大于120km/h总厚度不宜超过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