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时,无论该地段接触网是否停电,换轨前必须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0 mm2的铜导线,在被换一股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安装一条截面不小于70 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作业完毕后方准拆除接地线和导线。
(2)更换一股钢轨时,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截面不小于70 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
(3)更换钢轨需拆装扼流变钢轨引线时,应有电务人员在场配合,拆装作业由电务人员完成;未设置好分路电缆之前,不得将扼流变钢轨引线从钢轨上拆开。
(4)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导线的连接方法,必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
(5)整组更换道岔作业按本条第1 款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