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大众化交通工具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事关铁路自身的发展,而且事关国家战略全局。铁路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交通强国战略,必须牢牢抓住”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在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规范质量行为,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铁路建设管理从重工程数量、规模扩张和速度进度向重质量安全和效益转变、实现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新的提升。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夯实质量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路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聚焦工程质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的目标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真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铁路建设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工程质量作为最核心、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抓好铁路工程质量,确保铁路尤其是确保高铁和旅客安全万无一失。
(二)开展警示教育。把开展质量警示教育作为铁路建设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抓好抓实。总公司每年年初和年中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质量座谈会和现场会等形式,分别组织1次警示教育活动。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要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并借助以往案例,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活动。
(三)开展质量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和关键阶段的质量问题排查,按规定开展高速铁路开通达标评定,彻底整改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质量隐患和问题。对在建项目,每月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对标排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当年计划开通的新线项目,一季度由铁路公司主要领导、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对标排查;对已开通近一年半的项目,四季度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对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影响高铁运营安全的关键部位开展全面排查。
(四)开展问题整治。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问题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分工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质量,对突出质量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隧道工程采用无损检测和敲击检查相结合进行检测,确保二衬背后脱空问题得到发现和彻底整治。
(五)开展管理诊断。针对排查暴露的突出问题,要从管理角度进行诊断。总公司由建设管理部牵头,每年组织对铁路建设项目进行诊断;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每半年组织对所管项目进行诊断。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听取参建单位意见等方式,对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化管理、施工组织、投资控制、科技创新、队伍培训、依法建设、干部作风、维护稳定、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通报诊断情况。
(六)推行质量承诺。进一步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责任。对于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对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及工程质量达标进行承诺。对于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标自查;在自查工作完成后,参建单位就工程质量出具工程质量承诺书。项目开通前,参建单位要对问题全部销号、确保运营安全做出承诺。
(七)严格刚性规定。针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易发多发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其中特别明确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资料造假等行为严厉打击,实施暂停接受投标、直至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处理,对造成危害损失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对存在腐败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理。
二、牢牢抓住”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强化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
(一)坚持标准。树立标准意识,营造按标准办事的浓厚氛围。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高铁四电工程新标准,通过实施”精品工程、智能京张”研究制定完善高铁站前工程标准;通过工艺、工序优化、关键技术攻关,引导施工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开展标准宣贯,开展对标检查,实行标准考核。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施工,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
(二)健全制度。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完善专家库,设立专业技术攻关组,组织质量关键技术攻关。完善重大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实施和检查验收程序。实行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制定风险公示图,实施全员、全过程、全项目检查的”三全”检查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制度,选拔质量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作为示范标杆,加大正向激励表彰,带动广大参建单位积极创建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三)规范流程。严格开工流程,坚持开工报告制度,大临设施、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准备工作及主要施工资源保障要素不满足条件的不得开工。严格示范引导流程坚持试验先行、首件认可。严格原材料检验流程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不得使用。严格施工流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严格工艺流程按照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作业顺序施工。严格变更设计流程,坚持”先变更、后施工”,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或变更设计施工。严格检查验收流程,分层次落实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级验收责任。
(四)落实职责。构建质量责任体系,推行建设单位 A、B、C类的分级管理模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工程师各负其责。实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制度,对质量工作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统一部署、统一记录、统一分析,实行首查负责制。严格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通过每月定期开展一评价、一考核、一通报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分析、有整改、可追溯。建设单位督促各参建单位合理分解和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五)加强培训。抓好多种形式培训,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建立职业化建设管理人才库,结合人才培养规划,选派优秀人才到长大隧道、复杂桥梁、艰苦地区等”急难险重”的项目中实践锻炼。营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强化参建人员法制意识、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开展各层级岗位培训,总公司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质量培训班,建设管理人员每两年轮训一次,新进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引导参建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形成以专业领军人物、专业带头人、专业拔尖人才、铁路工匠为主体的骨干人才梯队。开展作业人员岗前质量常识和技能培训,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逐级技术交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要求。创新劳务人员技能培训形式和渠道,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微信等手段开展培训。
(六)严格评价。建立参建企业项目自评机制,施工、监理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工点自评,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建设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所有工点评价,以实体质量成果对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障条件进行评价,按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进行打分排序,并将评价结果纳入信用评价。总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建设单位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按年度对建设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三、全面纵深推进标准化管理,强化科技创新,全力打造精品工程
(一)加强设计管理。按照先进、可靠、成熟、经济、必须的原则,强化设计优化、深化细部设计、完善动态设计、提高设计质量。提高设计前期工作和地质勘察质量、强化地质勘察监理和建设单位对地质勘察过程监督把关作用,有效规避不良地质等对工程质量安全的影响。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核,对复杂地质和特殊结构开展专项设计。加强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加强四电和站前飞站房等接口设计质量。对复杂隧道进一步完善动态设计,严格变更设计管理,按程序及时完成变更设计,保证变更设计质量;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加强服务配合、设计回访,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二)推进精益建造。强化原材料管理。把好工程实施中的原材料审查关、采购关、生产供应关,严格施工单位进场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和平行检验,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试验室、检测单位的管理与考核。落实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创新工装工艺工法,以工法定工装,以工装保工艺,以工艺保质量。强化对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和过程中的检查指导。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智能建造,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高铁建设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开展机器人技术应用研究,紧扣关键工序、关键岗位,优化控制建造过程,实现工程项目智能监测、远程诊断。
(三)强化专业化管理。加强专业化建设管理。打造区域性的专业化、职业化铁路建设管理团队。国家投资的高铁项目、干线铁路要由铁路公司等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单位承担;地方投资为主的干线铁路要由专业化铁路公司代建。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也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由区域化、专业化指挥部承担。加强专业化施工。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标段或单体工程选择专业化队伍施工。鼓励施工企业统筹考虑和规划建设专业化施工队伍。
(四)推广施工装备现代化。拓展工厂化范围,在梁、枕、板、大型预制件、钢材加工、钢结构工厂化生产的基础上,推进路基、桥梁附属等小型构件的工厂化生产。推广机械化配套和装备智能化,推广预制梁、无轨道板和构件智能化生产;推广路基填筑连续压实、隧道带模注浆成套装备;推广隧道凿岩台车、防水板铺设台车锚杆专用钻孔设备喷射混凝土机械手、恒张力架线车等。
(五)加快信息化应用。加快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应用工地试验室、拌和站、隧道围岩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施工组织飞电子施工日志等信息化管理。加大BIM 技术和标准的研发应用力度,加快推进桥梁张拉、路基连续压实等信息实时采集和传输技术。研究建立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完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不良行为、质量问题等信息登记管理,强化从业人员职业诚信记录。
四、全面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质量监管新格局
(一)创新以质量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实行总公司一一铁路局集团公司两级质量监管制度,构建两级分工负责,建设监管和运营监管一体化的监管新格局。深度融合总公司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机构职能,充分发挥监督站区域监管作用,整合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形成覆盖所有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管网络。融合铁路局集团公司和铁路公司职能,强化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工作。
(二)规范合同履约管理。坚持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委托)合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细化合同条款,明确约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质量保修责任。加强对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单位承诺的上场人员、机械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控体系是否有效运转、质量目标实现情况等。严格合同兑现,根据合同履约检查以及实施结果,按照合同约定对违约事项进行处理对诚信履约进行奖励。
(三)完善参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参建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机制,强化处罚问题的时效性,实行黑名单制度,限制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铁路建设市场。改进信用评价结果与铁路工程招投标挂钩制度,实行市场份额差别化管理,信用评价优秀的企业可承担较多的建设任务,对信用评价结果差的企业设定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上限。
(四)开展提前介入和高铁开通达标评定工作。铁路局集团公司充分发挥专业管理优势,按照”尽早介入、深度介入、全程介入”原则,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工程实施等阶段,提前介入建设管理,熟悉建设标准,全过程参与施工图审核优化、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检查等工作,掌握运营设施及状况,及早发现并督促整改影响运营的问题。组织开展高速铁路开通达标评定工作,通过机检、人检相结合的措施,全面查找质量隐患和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并确保在开通前所有问题整改闭合,质量达标。
(五)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建立总公司与国资委工作对接机制,按照职责规定依法对参建企业实施协同管控。建立总公司机关部门与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以及施工、设计、监理企业集团工作对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建立铁路局集团公司与铁路公司工作对接机制,按照“建设为运营服务,运营为建设提供条件”的原则要求,密切质量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等的联合工作机制。突出质量、安全、稳定、廉政等四个方面,定期协调沟通,确保铁路建设健康、规范、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