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目的
满足道口验收标准的规定,提高道口设备保安能力,规范大修作业流程,控制道口大修作业风险,使设备状态良好。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道口铺面、平台大修,以及更换道口伤损钢轨、失效轨枕、清筛道床、整治线路几何尺寸等作业。
三、作业流程示意图
1.设置防护—确认施工天窗起止时间–拆除铺面—更换钢轨或失效轨枕–整治线路几何尺寸–线路压道–铺设道口铺面板–按标准检查验收–开通线路及道口。
2.更换或修理防护栅栏或护栏护桩等 。
3.整治道口平台–清理道口排水沟–检查验收—开通道口。
四、作业准备
1.劳动组织
1.1 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铁路安全防护及公路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携带的机具、材料进行检查、清点确认。按照施工任务量组织足够人员确保施工按期完成。
1.2 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运统-46”、上道作业列车防护登记薄登记,并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同时与驻站联络员核对施工天窗起止时间。
1.3 天窗开始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不上道、不影响设备及行车安全的准备工作。
2.机具、材料
起道机、捣固机、吊车、挖掘机、撬杠、防护用品及备品,照明设备,交通标志等。
五、作业程序、标准
5.1 班前安全教育及安全风险提示
5.1.1 施工负责人组织班组点名,明确作业项目、内容及分工,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按施工组织措施抓好落实。
5.1.2 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均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配合吊装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
5.2 工机具检查
对作业机具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禁止工(机)具带病上道作业。
5.3 防护
5.3.1 按规定安排好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联系困难地段增加中间联络员),防护人员按要求携带防护用品。
5.3.2 驻站联络员施工前40分钟在车站行车室登记完毕,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5.3.3 现场防护员到达现场后要按规定设置好现场防护标志。
5.3.4 按批准的时间、施工条件设置公路封锁、防护标志。
5.4 作业过程及风险卡控
1.风险卡控
5.4.1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或未经审查。
5.4.2 无计划施工或在天窗点外实施点内项目。
5.4.3 作业前做准备工作。
5.4.4 未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标志设置不正确,防护人员未持证上岗。
5.4.5 作业工(机)具、侵入铁路限界。
5.4.6 人员站在吊机等大型机械作业范围内;作业人员使用工(机)具未保持安全距离。
5.4.7 未对作业范围的道路机动车辆进行有效防护。
5.4.8 作业后不具备条件盲目开通铁路线路,开通后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养护。
2.风险防范措施
5.4.2.1 加强与相关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做好施工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到一项施工一个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5.4.2.2 严格按照路局下达的施工计划执行,杜绝点外违章作业。
5.4.2.3 施工作业准备工作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确认封锁前慢行期间线路设备放行列车的条件做准备工作。
5.4.2.4 加强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前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详细交底,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人员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联系中断时禁止上道作业。
5.4.2.5 加强现场机具、材料管理材料堆放不侵入铁路限界,所有机具定人管理,关键机具由专人使用。
5.4.2.6 大型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挖掘机、吊机等作业时做到一机一人防护。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4.2.7 开挖作业前与电力、通信、信号等部门确认光、电缆位置,采取相应的迁移、保护措施,相关单位未到现场监督不得开挖。
5.4.2.8 起吊机作业要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起吊重物要行动一致,加强互控,防止轧伤手脚;严禁站立在机械作业半径内,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身伤害。
5.4.2.9 落实专人负者道路交通的疏导和指挥,按规定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防止机动车辆冲入施工地段。加强现场人员管理,禁止作业人员随意上道或穿越铁路,禁止随意在公路路面上站立、行走,防止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5.4.2.10 铁路开通前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由施工负责人宣布开通。开通后加强设备检查、养护。
3.施工准备
5.4.3.1 路局施工计划下达后,申请公路封锁,经地方交警等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工务段组织实施。
5.4.3.2 由工务段专业部门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段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审查。
5.4.3.3 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措施,由工务段专业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车间及班组负责人进行现场交底,交情作业项目及地点、施工负责人及参加的部门、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
5.4.3.4 做好道口铺面板、道碴等材料准备,确保提前运至施工现场,对材料的尺寸、数量进行核对。
5.4.3.5 提前对作业机具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禁止工(机)具带病上道作业。
5.4.3.6 需要吊机、挖掘机时,特种机械应有检验合格证,操作必须有上岗证。
5.4.3.7 施工前做好道口前后50米范围内线路的综合整治,方向顺直,顺坡均匀,确保线路几何尺寸状态良好。
5.4.3.8 如遇道口范围底部有电缆时,应与通信、电务等相关部门联系,应按相关单位要求做好迁移或保护措施。
5.4.3.9 道路需要封锁时,应提前贴出公告。
4.技术标准
5.4.4.1 道口铺面宽度应与公路路面宽度相同,且应不小于2.5米。
5.4.4.2 道口铺面应平整、稳固,与钢轨面平,铺面板与轨面的高低误差不超过10mm,道口板间的高差不超过10mm,道口板间的空隙不超过20mm,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5mm。
5.4.4.3 道口护轨轮缘槽宽度为70-100mm,曲线内股90-100mm,轮缘槽深度45-60mm。
5.4.4.4 道口平台平整无坑洼,与铺面板无高差。
5.4.4.5 道口钢轨无伤损,道口铺面下轨枕无失效,各部联接零件状态良好、联接牢固,轨距、水平、方向高低不超限。
5.4.4.6 如道口范围内线路起道量大时,要做好铺面平台及道路顺坡。
5.4.4.7 栏杆应平、直、顺,升降灵活。
5.4.4.8 道口两侧栏杆应距钢轨外侧3米以上,电气化区段4米以上,一般与铁路平行。
5.4.4.9 栏杆关闭后高出路面1.0-1.2米,栏杆开放后与道路边缘处的垂直距离不少于3.5米。
5.4.4.10 有人看守道口栏杆应采用金属及玻璃钢材料涂有250mm黑白相间的油漆,栏杆中间部位安装直径250mm的红色圆牌,圆牌红色部位采用反光材料。栏杆中部还需安设警示灯。监护道口的栏杆有300mm红白相间的反光材料,中部安设直径280mm的反光红底白色“停”字牌及红灯。
5.4.4.11 道口铺面下及道口前后线路道床清洁,排水良好。
六、质量标准、验收
1.道口大修施工作业后,按照铁路道口设备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由于道口大修引起的其他作业项目,必须整修达到相应作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