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要求
目的:指导机械操作人员在高铁线安全、正确使用钢轨打磨车打磨作业。消除钢轨表面疲劳伤损和其他损伤、维持优化钢轨断面廓形和提高钢轨表面平顺性,保持钢轨接触光带居中,提高高速列车运行品质。
要求:机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在高铁线施工的各项安全规定、作业质量标准、和PGM-96C钢轨打磨车的各项操作规程,标准指令卡控,达到高铁线路钢轨轨廓标准、轨面平整、光带笔直,优质完成施工任务。
2.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PGM-96C钢轨打磨车高铁线路上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要求、作业质量的控制。
2.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PGM-96C钢轨打磨车高铁线路打磨作业。
3.引用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规程(试行)》(300~350km/h部分)、《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驻所、驻站联络作业办法》、《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暂行)》、《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
4.作业程序
4.1作业准备
4.1.1作业时必须封锁线路,封锁时间应满足《修规》有关规定;封锁前后不限速。
4.1.2钢轨打磨车用于打磨道岔外250m以外的正线线路,站线不打磨。
4.1.3设备管理单位应提前对钢轨打磨区段进行病害调查,调查重点是光带和钢轨波磨、侧磨、肥边、接头等病害,查清病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及其严重程度。高铁钢轨病害调查的重点应放在光带上,并做好调查记录。提前处理焊接接头超限处所。
4.1.4打磨车机组严格执行大机设备日常检修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各项功能正常。作业人员在上道前必须清理干净打磨车底部的金属积块和金属屑。
4.1.5影响打磨作业的设施(红外线探头等高铁上可能影响正常打磨的设备等)需拆除,否则作为障碍物跳过(会影响连贯性)。
4.1.6设备管理单位负责清理线路打磨作业后掉落作业地段的铁块和金属屑。
4.2劳力组织及机具安排
4.2.1设备管理单位劳力组织:随机负责人1名。根据《安规》要求安排防护人员。根据打磨工作量安排若干清扫人员。
4.2.2维修基地劳力组织:钢轨打磨车操作手8人,施工负责人1人,驻站防护1人。
1号位:1车主操作司机;
2号位:1车辅助位(嘹望、巡视作业设备、消防等);
3号位:1车主操作手;
4号位:2车辅助位(兼顾3车);
5号位:4车辅助位(兼顾3车);
6号位:5车主操作司机;
7号位:5车辅助位;
8号位:5车主操作手。
4.3点名分工
4.3.1工班长组织作业人员点名,明确作业范围、节点时分及安全注意事项。
4.3.2所有人员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3.3进入施工车站前必须进行点名统一列队进入施工相关车站,点名时施工负责人对人员着装、携带对讲机情况及照明设备进行检查。
4.4安全预想
4.4.1上班要集中思想,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及联控。
4.4.2按规定要求设置好相应的防护,加强操作人员与防护员之间联系。
4.4.3作业前确认机械状态良好,各作业、悬挂装置位置正确到位。
4.4.4打磨作业时车辆两侧不得立人,配合单位人员进行打磨车两侧范围内的必须进行制止。
4.4.5车辆移动时人员不得上下车,上下车时必须面向车体双手抓扶把手。
4.4.6无论接触网是否停电,所有班组人员都要以“有电”的态度来对待,禁止随意上车顶或使用工具进入接触网2m的安全限界。电气化铁路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参见《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
4.4防护设置
4.4.1现场设置随车防护员,防护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上道作业前,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并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办理登记手续,加强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全面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4.4.2施工负责人确认防护已到位,并接到施工命令(命令号、施工起讫时间)后,通知作业人员车机联控,开启运行监控装置并正确输入有关数据,驾驶打磨车进入作业区间施工。
4.4.3防护作业按《防护作业指导书》执行。
4.5上道作业
4.5.1进入封锁施工地点后,应立即按规定设置防护,并关闭运行监控装置,具体作业程序参见操作规程。
4.5.2钢轨打磨
4.5.2.1按照《PGM-96C钢轨打磨车操作规程》执行。操作机械至打磨车作业状态。
4.5.2.2打磨作业
(1)参数设定:96头线路打磨车钢轨预打磨作业一般作业2遍,速度:15~18km/h,功率60~80%。(修理性或周期性打磨视钢轨状态确定打磨参数)
(2)线路打磨的最大角度范围为:-10°~+60°(钢轨外侧为负角度,钢轨内侧为正角度)。
(3)线路打磨高铁线路作业基本模式为18(8)#(角度范围-9°~+59°,其中-3°~+3°跳开)、3(13)#(角度范围-10°~+24°),分别用于1#车方向和5#车方向为首的两遍打磨作业。
(4)在确认大机各系统工作正常,确认制动系统完全缓解后,方可开始作业。按要求设定作业巡航速度;砂轮开始打磨时,打磨车走行速度不得小于设定速度70%。
(5)如遇到不能打磨的区域,应设置障碍区域避让障碍。
(6)在作业终点提起砂轮,确认所有砂轮提升,方可停车。
(7)线路打磨相连两段线路重叠打磨的区域不少于10m,并适当减少打磨功率,保证结合部的平顺性。打磨砂轮起落点必须准确,误差不超过500mm。
4.5.4机组返回作业程序。
4.5.4.1按照《PGM-96C钢轨打磨车操作操作规程》执行,操作机械转换至运行状态。
4.5.4.2由机组负责人确认打磨车各系统都运转正常,确认GYK开启并自检正常,确认所有人员全部安全到位后,方能动车。
4.5.4.3打磨结束返回前,施工负责人与行车调度取得联系,申请返回,得到行调的同意命令并确认信号和道岔后返回车站。
4.6作业质量要求
4.6.1预打磨廓形要求:轨头部位打磨范围在-20~+45°之间(见图1);钢轨预打磨深度在非工作边侧(-2~-10°,见图1)应不小于0.2mm,在轮轨主要接触部位应不小于0.3mm,在工作边侧(10~40°,见图1)应为1~2mm。采用钢轨廓形测试仪检测钢轨预打磨廓形,钢轨打磨后,光带应笔直,轨面应有正常的弧度,没有棱角。
4.6.2打磨后钢轨不得连续发蓝。
4.6.3打磨后钢轨表面粗糙度:Ra max.≤10μm(轨顶R300处)。
4.6.4对线路上钢轨波浪型磨耗、钢轨肥边、马鞍型磨耗、焊缝凹凸、鱼鳞裂纹等病害应进行打磨,打磨质量标准如下:
钢轨波磨:波长0.03m~0.3m:波深不大于0.04mm。
波长0.30m~1m:波深不大于0.2mm。
在300km/h及以上的线路,钢轨纵向波深超标的比例不超过10%。300km/h以下的线路,钢轨纵向波深超标的比例不超过20%。
4.6.5目标光带位置:打磨后光带居中(以60kg/m轨为参考标准,参见下图,蓝色加粗部分为目标光带),光带位置在R300区域+5°~ -2°之间。光带宽度20~25mm,内侧距钢轨作用边22~25mm,外侧距钢轨外侧25~27mm。
4.7作业安全
4.7.1打磨车上道前必须要确认GYK、CIR等各行车设备工作正常。调车作业、区间运行必须按规定全程开启GYK运监器。运行时,加强了望,呼唤应答,严禁超速驾驶。
4.7.1作业人员听从指挥,动作一致,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作业要求进行。
4.7.2施工中一旦碰坏工、电设备或因突发机械故障无法恢复线路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请工、电部门组织抢修,保证线路的安全开通。
4.7.3作业过程中,严禁车辆两边人员站立停留,防止砂轮碎裂飞出,造成人身伤害。
4.7.4高速铁路安全注意事项参见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工务设备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工发〔2010〕209号),关于重新印发《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上铁安发〔2010〕301号)。
4.7.5高铁线站内无调车信号显示,调车作业时,驻站防护必须指令清晰,明确进路及方向,司机必须一度停车确认道岔位置。
4.7.6作业和保养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敲打积铁块和吹尘时,必须戴好防尘面罩和防护眼镜。吹尘时注意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铁粉尘伤到其他人。
5.质量验收
5.1静态验收。每日作业完毕后由维修基地协同设备管理单位等人员,采用检测手段结合目视光带等方式,当场共同对打磨质量进行确认,填写作业验收单。设备管理单位次日复查光带。
5.2动态验收。由设备管理单位次日通过动态添乘检查线路打磨质量,高铁、客专线须对线路打磨前后添乘效果进行跟踪对比,并及时信息汇总反馈至客专维修基地,以进一步优化打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