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突发事件:是指地铁运营管辖范围内突然发生,由断轨引起,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列车正常运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地铁财产损失等事件。当发生以下事件时,依照本处置方案执行。
Ⅰ级(重大级):钢轨轨头脱落、轨底掉下或断缝大于50mm、夹板一端螺栓拉断、夹板双折、尖轨或基本轨折断时。
Ⅱ级(较大级):钢轨断缝小于等于50mm时。
1.2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钢轨在列车反复冲击作用下,因钢轨本身材质不良、钢轨内部核伤迅速发展、钢轨接头焊接不良、钢轨及联结零件疲劳程度超过断裂韧性极限值可能会导致故障发生。
1.3 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此类故障严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可导致地铁运营中断。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队
队长:工务部部长
副队长:信号部部长、供电部部长
成员:工务部救援队、信号部救援队、供电部救援队
2.2 人员及主要职责
队长:负责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决策以及发布抢修终止命令。
副队长:配合队长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作业。
成员:在队长与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现场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并对设备质量和安全把关。
3 应急处置程序
3.1 信息汇报传达流程
事件发现人第一时间将发现人姓名、职务、断轨发生的区间、里程、左右股、折断位置、断缝宽度等情况报告行车调度,由值班主任根据断轨区段实际情况调整运营组织,并向分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发生断轨故障时,维修调度向工务调度工务、信号、供电生产调度发布抢修救援命令,调度工务生产调度应立即将抢修救援命令通知应急救援队队长,并在其指挥下展开应急抢修救援工作。信号、供电生产调度应立即将抢修救援命令通知相应的部长及救援队。
到达现场后,工务部抢修救援人员需立即判断断轨故障类型、故障影响和预计抢修救援时间,以及要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所有相关信息向调度工务生产调度报告,由调度工务生产调度)向维修调度报告。
抢修救援结束后,由调度工务生产调度向维修调度汇报抢修救援结束时间、人员及料具出清情况、列车通过条件、限速标志里程等。
3.2 信息汇报传达流程图
3.3 应急处置措施
3.3.1 Ⅱ级断轨故障
(1)故障现象及影响
钢轨断缝小于等于50mm。
(2)处置流程
工务生产调度接到断轨故障后,立刻通知工务部部长组织抢修救援工作、通知5号线车辆段工班或13号线停车场工班值班人员准备及运输抢修物料(夜间或节假日时生产调度组织工电中心各部门员工配合工务部值班人员准备和运输抢修物料),工务生产调度联系抢修救援汽车司机驾车前往5号线车辆段综合楼门前或13号线停车场库门前等待运输抢修物料(5号线车辆段和13号线停车场出现断轨故障不需要抢修汽车),轨道5号线车辆段工班或13号线停车场工班值班人员负责将抢修物料送达距断轨故障位置最近的车站,工班抢修救援人员接到断轨故障后,应立即前往距断轨故障位置最近的车站,到达车站后请点,前往断轨故障处,通过现场观察对故障类型、故障影响、预计抢修救援时间以及要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进行初步判断,并汇报给工务生产调度。
工务部救援队:工班抢修救援人员和抢修物料到达断轨处后,在距断缝处两端各220m设置红闪灯,立即卸下断轨处联结零件(如须拆卸连接线由信号部救援队拆卸、回流线由供电部救援队拆卸),安装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固定,并在断缝前后各50m拧紧扣件或打紧弹条。
信号部救援队:负责轨道连接线、计轴器等号设备的拆除及恢复。
供电部救援队:负责牵引回流线等供电设备的拆除及恢复。
轨道、信号、供电设备达到列车放行标准后放行列车,限速范围为5—15km/h,轨道的具体限速数值由工务部救援队根据现场抢修救援实际情况给出。工务部救援队在限速区段前后各150m处设置限速标志及解除限速标志,在利用夜间时间进行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后撤除限速,并由工务生产调度通知维修调度。
3.3.2 Ⅰ级断轨故障
(1)故障现象及影响
钢轨轨头脱落、轨底掉下或断缝大于50mm、夹板一端螺栓拉断、夹板双折、尖轨或基本轨折断时。
(2)处置流程
工务生产调度接到断轨故障后,立刻通知工务部部长组织抢修救援工作、通知5号线车辆段工班或13号线停车场工班值班人员准备及运输抢修物料(夜间或节假日时生产调度组织工电中心各部门员工配合工务部值班人员准备和运输抢修物料),工务生产调度联系抢修救援汽车司机驾车前往5号线车辆段综合楼门前或13号线停车场库门前等待运输抢修物料(5号线车辆段和13号线停车场出现断轨故障不需要抢修汽车),轨道5号线车辆段工班或13号线停车场工班值班人员负责将抢修物料送达距断轨故障位置最近的车站,工班抢修救援人员接到断轨故障后,应立即前往距断轨故障位置最近的车站,到达车站后请点,前往断轨故障处,通过现场观察对故障类型、故障影响、预计抢修救援时间以及要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进行初步判断,并汇报给工务生产调度。
Ⅰ级断轨故障包括四种情况,工务部救援队现场处置流程如下:
a.钢轨轨头脱落、轨底掉下或断缝大于50mm:工班抢修救援人员和抢修物料到达断轨处后,在距断缝处两端各220m设置红闪灯,立即拆卸断轨处联结零件(如须拆卸连接线、回流线由信号部、供电部救援队拆卸),按照正线及试车线插入断轨不短于6m,车场线不短于4.5m的标准在故障点前后锯轨,移出锯断的旧轨并插入短轨,安装好夹板、扣件、拧紧螺栓。
b.夹板一端螺栓拉断:工班抢修救援人员和抢修物料到达断轨处后,在距断缝处两端各220m设置红闪灯,立即拆卸拉断的夹板螺栓,安装新螺栓,拧紧螺栓。
c.夹板双折:工班抢修救援人员和抢修物料到达断轨处后,在距断缝处两端各220m设置红闪灯,立即拆卸断轨处联结零件,更换夹板。
d.尖轨或基本轨折断:工班抢修救援人员和抢修物料到达断轨处后,在距断缝处两端各220m设置红闪灯,立即拆卸断轨处联结零件(如须拆卸转辙机动作杆、表示杆、连接线由信号部救援队拆卸、回流线由供电部救援队拆卸),移出折断的尖轨或基本轨,安装新尖轨或新基本轨,安装好夹板、联结零件。
信号部救援队:负责转辙机动作杆、表示杆、连接线等信号设备的拆卸和恢复。
供电部救援队:负责牵引回流线等供电设备的拆卸和恢复。
轨道、信号、供电设备达到列车放行标准后放行列车:第一种情况(钢轨轨头脱落、轨底掉下或断缝大于50mm),采用插入短轨方式抢修后限速范围为5—15km/h,轨道的具体限速数值由工务部救援队根据现场抢修救援实际情况给出。工务部救援队在限速区段前后各150m处设置限速标志及解除限速标志,在利用夜间时间进行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后撤除限速,并由工务生产调度通知维修调度。其余三种情况(夹板一端螺栓拉断、夹板双折、尖轨或基本轨折断),待故障排除后,可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
4 注意事项
4.1抢修救援人员在接到抢修救援命令后,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快速做好抢修准备工作。
4.2抢修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急抢修救援队长应指定现场安全员,负责抢修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
4.3进入轨行区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抢修救援过程中应保持信息通畅,互通情况,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4.4抢修过程中控制事态,防止扩大,并应对其他设备进行相应防护。
4.5当班人员须24小时在岗。休班人员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并按要求参加抢修任务。
4.6抢修救援物资应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不得挪作维修等其他用途,抢修消耗后要及时补充齐全。
5 重要防护目标
5号线:车辆段股道及道岔、正线线路及道岔;
13号线:停车场股道及道岔、正线线路及道岔。
附录:
救援物资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存放地点 |
1 | 带孔短轨 | 1 | 根 | 5号线车辆段13号线停车场 |
2 | 带孔短轨 | 1 | 根 | |
3 | 鱼尾夹板 | 4 | 块 | |
4 | 高强度螺栓 | 12 | 个 | |
5 | 30cm直尺 | 1 | 把 | |
6 | 臌包夹板 | 4 | 块 | |
7 | 急救器 | 4 | 个 | |
8 | 钢轨钻孔器 | 1 | 台 | |
9 | 钢轨钻孔器钻头 | 4 | 个 | |
10 | 锯轨器(机) | 1 | 台 | |
11 | 锯片 | 8 | 片 | |
12 | 弯头撬棍 | 4 | 根 | |
13 | 应急照明设施 | 4 | 台 | |
14 | 轨距尺 | 1 | 把 | |
15 | 手持台 | 1 | 部 | |
16 | 石笔 | 5 | 支 | |
17 | 大锤 | 2 | 把 | |
18 | 活动扳手 | 2 | 把 | |
19 | 卷尺 | 1 | 个 | |
20 | 红闪灯 | 2 | 个 | |
21 | 接头弹条 | 8 | 个 | |
22 | 开口扳手 | 2 | 把 | |
23 | 起道机 | 2 | 台 | |
24 | 混合油 | 3 | 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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