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1 高速铁路
路基地段线路防护栅栏(桥梁地段为桥面最外侧)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当接触网支柱在线路防护栅栏以外(桥梁地段为桥面最外侧)时,接触网支柱外侧2m(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m)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2普速铁路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m(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m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2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
2.1 A类施工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桩基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2 B类施工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
B类施工分为两类,B1类是不能设置“防抛、防落、防撞、绝缘”等防护设施的施工;B2类是能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审批同意的施工。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杆塔、通信基站、信号中继站、箱式机房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新线安装接触网支撑装置、架设承力索、接触线和架空地线,与既有带电设备无电气连接,距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于5m的施工。
2.3 C类施工
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大型自轮运行的工程机械施工作业。
2.开挖基坑、降水和桩基施工。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油气及水电管路、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m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6.车站站台安全线站台一侧面砖维修、更换,站名牌维修,雨水检查井及污水井清理、维修,采暖管道维修、更换,旅客地道出(入)口处维护、装饰面维修,站房检修作业,站区围墙修缮。
7.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集团公司主管业务部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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