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防护排架与接触网带电体之间距离不足2米,
2.紧邻营业线爆破作业,无备用钢轨、轨枕及抢修用的工具。
3.起爆作业未申请要点。
4.爆破作业后未确认无侵限土石就开通线路,
5.爆破作业后未确认铁路设备是否正常就开通线路。
6.在电气化区段采用电力起爆法进行爆破作业
7.浓雾、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和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二、安全注意事项
1.为了有效的控制飞石,保护钢轨、轨枕和避免人员伤亡,可搭设排架。排架与接触网带电体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
2.紧靠营业线石方爆破工点,可采用旧钢轨排架、钢筋网进行挡护,同时利用枕木、竹夹板、木板等对既有设备进行覆盖。
3.为避免爆破土石方掩埋线路影响行车,如有损坏线路钢轨、枕木的可能时,还要备用一定数量的钢轨、轨枕及抢修用的工具。抢修人员在安全地点待命,
4.起爆前应申请要点,获得批准封锁线路后立即疏散人员。
5.同一区间有几个工点爆破时应统一要点、统一指挥、同一时间进行爆破。
6.爆破前,施爆点沿行车线方向前后按规定距离各派出一名安全防护员与车站联络(利用对讲机),开工前应对防护用的通信设备等进行检查和试用。
7.爆破后,认真检查线路轨距、水平方向、线路限界及行车设备,确认技术状态良好,有无侵限设备或者土石方。如有,须立即抢修,
8.爆破后检查有无危石,如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飞石和危石,应派人监视和防护,同时继续申请要点,封锁线路及时清除,以保安全。
9.线路开通后,要尽快清除路肩上和侧沟内的弃渣,未清除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次爆破施工。如需进行撬石作业,要有专人按规定防护。
10.电气化区段爆破施工时,禁止采用电力起爆.
11.凡浓雾、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和夜间,均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重点强调:
1.排架与接触网带电体(电压高达25千伏)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2.为了避免轨道设备损坏后延误列车运行,应备用一定数量的钢轨、轨枕及抢修用的工具。
3.起爆必须申请要点,严禁未申请要点而在行车间隔起爆。
4.开通线路前,必须确认线路设备一切正常,且无任何侵入限界的土石。
5.因接触网带电体可能引发电雷管意外起爆,因此在电气化铁路区段禁止使用电力起爆。
6.浓雾、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和夜间进行爆破作业,风险极高,应绝对禁止。
文章来源: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交底》杨晋文 薛国虎编著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