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城际C2282次列车碰撞异物一般C类事故

一、事故概况

6月24日,天津机务段司机使用北京动车段配属的CRH3-008C动车组担当C2282次任务,运行至京津城际上行线亦庄至永乐间K31+370米左右处,与被大风卷至线路上的彩钢板残片发生碰撞,20时47分,列车停于京津城际上行线K30+790处。经随车机械师处理后,21时33分开车,影响本列及C2070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类(C5)事故。

二、原因分析

经调查分析,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晚亦庄地区出现大风、雷雨极端恶劣天气,在风力作用下北京天宏建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屋顶上的彩钢板被掀起、撕裂后,大量的彩钢板残片刮向东南方向,部分彩钢瓦残片散落在京津城际铁路接触网和线路上,导致接触网放电,并与上行通过的列车相撞。

三、责任认定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该事故定性为铁路交通一般C5类事故,列北京天宏建门窗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责任。

四、存在问题

1.需进一步强化铁路两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近几年以来,铁路沿线两侧的构筑物、广告牌匾、农用设施等变化大,地方厂房、厂棚、建筑工地、民用生活设施,大量采用价格低廉、建设周期短的彩钢板构筑物,由于彩钢板重量轻、面积大,抗风能力差,极易被大风掀翻、撕裂后,在空中远距离飘移,对行车安全,特别是高速铁路的行车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近几年来,只是注重了对保护区以内的建筑设施等排查治理,但对保护区以外的潜在安全隐患在认知、排查、宣传存在欠缺,特别是与地方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明显不足。

2.需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准备工作。虽然针对当晚的雷电天气进行了安全风险预警,但针对局部地区、重点区段的极端恶劣天气预判不到位,在人力、物力应急准备上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当晚通往事故地点的漷马路上有大量的倒伏树木,形成路障,在绕道过程中,由于行驶路线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也延误了抢修时间。

3.信息采集亟待完善。针对高速铁路风口处所等关键部位在信息采集的硬件投入上、技术手段上存在不足,京津城际亦庄至永乐间,发生历史上罕见的极端恶劣天气后,事故地段没有视频监视设施,行车指挥部门无法看到事故现场实际画面,给行车指挥带来困难,不利于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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