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条件
1.1 天窗点内
撤卸k 型扣件、更换垫板、安装拧紧撤卸k 型扣件
1.2 天窗点外
工作量调查、划撬、拧紧扣件。
1.3 作业时间
双线:不少于120 分钟;
单线:不少于90 分钟;
2.人员要求
2.1 岗位要求
作业负责人为班长及以上人员,作业人员经段级培训合格的桥路工或劳务工。
2.2 人员配置
作业负责人1 名,作业人员数量根据方案确定,防护员2~4 人。
3.作业机具
起钉撬棍、起钉器、道钉锤、木折尺或钢尺、4#手锤、道尺、棕扫、灌缝刀、煤焦油桶、防腐浆膏桶、千斤顶或起道机或桥用顶轨器、木工钻、锛斧、移动停车信号牌(灯)、扳手、信号旗(灯)、作业标、通讯设备(对讲机)。
4.配合要求
车务
5.安全风险构成
5.1 违章施工作业风险
5.1.1 无计划或超范围作业,造成行车事故。
5.1.2 机具、料具侵入限界,造成行车事故。
5.1.3 高处作业时向下抛掷料具,造成行车事故。
5.2 从业人员伤害风险
5.2.1 需上道或穿越线路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致使作业人员下道不及时,造成机车车辆伤害。
5.2.2 横越线路未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上道前未严格执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造成机车车辆伤害。
5.2.3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安全带,造成人身伤害。
5.2.4 违章坐卧钢轨、枕木头、道床,违章钻车、爬车,造成人身伤害。
5.2.5 列车通过时,避让距离不够,列车坠物伤人。
5.2.6 搬运重、大、长物(枕木)时未指定专人指挥、协调动作造成人身伤害;
5.2.7 高处作业时向下抛掷料具,坠物造成人身伤害。
6.防护要求
6.1 区间线路、站内正线,设置“三位一体”防护:驻站联络1 人、工地防护1 人、关门防护2 人(联络不畅根据现场情况增设中转防护)。
6.2 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设置“两位一体”防护:驻站联络1 人、工地防护1 人。
7.作业程序
7.1 点名分工
作业负责人组织防护员、作业人员列队点名,明确作业内容、主要技术标准、安全事项、作业时间、人员分工、作业人员行走路线,所有职工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当日作业项目进行全员安全预想。要明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两端防护员及联络防护员(根据需要)。点名完成后集体呼口号。
7.2 工(机)具检查
作业人员对工(机)具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确认,防止将损伤的工(机)具带入作业现场,影响作业进度和质量。对安全绳(带)进行检查,与劳务工负责人共同签认。
7.3 设置防护
7.3.1 防护员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驻站联络员提前40 分钟到达车站办理登记手续,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7.3.2 现场防护员及两端防护员根据要求准备防护备品、移动停车信号。
7.4 人机转移
7.4.1 现场防护员(联系困难地段增加中间联络员)接到驻站联络员通知后,会同作业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在就近安全通道或在路肩上行走至作业地点附近的安全地带。
7.4.2 需汽车运输时,乘坐有运营资质的载人汽车,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7.5 作业准备
根据分工分配工作任务及工料具。
7.6 上道作业
作业负责人确认防护已到位,并接到施工命令(命令号、施工起讫时间)后,通知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7.7 基本作业
7.7.1 检查正轨轨距、水平、高低划出吊空或落低处所。
7.7.2 起冒、道钉。
7.7.3 抬轨、擂轨、撤垫板。
7.7.4 清理。
7.7.5 注氟化钠堵木片、腻缝、涂油。
7.7.6 垫垫板、落轨。
7.7.7 量轨距、水平、打道钉(拧紧螺纹道钉)。
7.8 验收
7.8.1 线路配合人员对作业后的线路回检,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达标。
7.8.2 严格执行“工完料尽”制度。对不能回收的料具,应堆放整齐,并安排人员看守。
7.8.3 作业负责人检查是否有工(机)具侵限。
7.8.4 作业负责人根据质量标准对作业内容进行验收,作好记录。
7.9 撤除防护
作业负责人检查工料具及人员下道完毕后,待人员、工(机)具全部到达安全区域后,作业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开通区间,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后,方可撤离。
8.质量标准
8.1 垫板安放正中,吊空<2mm,且无连二。
8.2 起钉应使用起钉垫,不得损伤桥枕。
8.3 撤垫板抬轨,以顶松垫板为宜不得损伤钢轨桥枕。
8.4 削补腐朽部位,消除毛刺,桥枕面平整。
8.5 双层胶垫板总厚度不超过15mm 且不超过的5%。
8.6 抽出垫板后、垫板底部枕面进行防腐处理。
8.7 螺栓扭矩力(50-70N·m)按规定要求拧紧。
注:氟化钠6 克,木片应防腐,涂油均匀。
9.作业流程
作业准备—-防护就位—-检查线路—-起道—-腻缝、涂油—–垫板、落轨—线路检查、打道钉—-质量回检—-清理料具、撤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