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钢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并根据现场情况分别采取紧急处理、临时处理和永久处理。
①紧急处理。当断缝不大于30 mm时,可在断缝处上夹板或鼓包夹板,用急救器加固,在断缝前后各 50 m拧紧扣件,并派专人看守,按不超过45 km/h的速度放行列车,且邻线限速不超过160 km/h。
②临时处理。当钢轨折损严重断缝超过30 mm或紧急处理后不能及时焊复时,应切除伤损部分,在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6 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安装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在短轨前后各50 m范围内,拧紧扣件后,按不大于160 km/h 的速度放行列车。
③永久处理。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的处所,宜于当日天窗内进行焊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