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站场钢轨堆放要搭建土质平台或枕木垛台,必须牢固、稳定、整齐。
2.钢轨轨架要求:25m钢轨至少4个支架,12.5m钢轨至少2个支架,尖轨至少2个支架,且尖轨尖离支点不得少于1m,岔心至少2个支架,曲基本轨和曲尖轨摆放时不得靠贴太紧,必须留有至少20cm的间隙,保持基本轨和尖轨弯折度。
3.同一地点存放多根长度不一的钢轨时,顺线路小里程方向一端对齐摆放。
4.钢轨两端,辙叉叉跟一端,尖轨跟端涂刷300mm油漆。备用轨、再用轨、报废轨分别为白、黄、红颜色油漆。
5.更换下线的重伤钢轨、尖轨、辙叉、基本轨等旧轨料不得与其他常备料混放,不得影响标准化站区整体站容站貌。
6.旧轨料登记牌设置
(1)使用P50废钢轨制作。使用3根1.5米的钢轨,并排埋设,轨底一面朝线路方向。埋设位置距离线路外侧5米以外,平行于线路。
(2)埋深0.5米,地面以上1米部分刷白色油漆。边框边缘刷2cm红色边框。
(3)注明信息: “**轨场序号(字号120、黑体、加粗)、类别、型号、数量等(字号100、黑体、加粗),均使用红色油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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