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60分)
1、《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于2013年( 7 )月( 24 )日经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 2014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强调铁路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保障铁路安全的教育,( 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 ),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
5、铁路监管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并组织应急演练。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7、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设备的采购,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8、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依法对( 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9、铁路建设工程的( 安全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0、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由铁路运输企业进行( 运营安全评估)。经验收、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运营。
11 、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
1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13、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新型铁路机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分别向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制造许可证 ) 、(维修许可证)或者进口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14、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15、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安全保护区,城市铁路区为( 10米 ),其他铁路为( 8米 )。
16、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未签订安全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违反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7、高速铁路线路(200)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
18、铁路建设工程参与单位,应制作(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1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条例》规定,要求铁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压缩)建设工期。
20、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 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1、在铁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22、 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城市道路,需要与铁路交叉的,优先选择(下穿铁路)的方案。 。
23、在铁路线路两侧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各( 1000米)范围内,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从事采石及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24、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臵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25、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26、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车辆通过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城市道路的限高、限宽标志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设置并维护,公路的限高、限宽标志由公路管理部门设置并维护。限高防护架在(铁路桥梁)、(涵洞)、(道路)建设时设置,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