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门吊必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和操作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
2、使用龙门吊要遵守“一看、二试、三运行”的原则,一切正常后方可吊运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3、每次开车前要解除锁轨装置,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操作系统是否灵活,确定无误后方可开车。
4、龙门吊每次启动前必须按铃提醒周围人员,并进行试车,试车时将重物提升20cm左右高度,做刹车实验,确定无误后再开始作业,吊物移动时所吊物品要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50cm以上.
5、吊钩和吊物严禁从人或设备上方通过。
6、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重物时操作人员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7、对钢丝绳要定期维护保养,钢丝绳出现打结、断丝、断股等现象时严禁使用.
8、维修人员对龙门吊进行点检、巡检时要携带遥控器,检查机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逐项检查,严禁带电检查设备。
9、龙门吊上除设备本身以外不许放置任何物品和备件,要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或脱落,防止掉物。
10、龙门吊启动、停止应缓慢操作,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和打反车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紧急开关、电锁),手柄处于零位锁紧状态,确认可靠才能离开。
11、龙门吊应安装防脱钩装置,行车专用吊具、索具应正确使用,行车防脱钩装置或专用吊具配有的防脱钩装置不得随意拆除,凡因防脱钩装置违章拆除的,行车工应拒绝吊运。
12、龙门吊操作工在吊运作业中应贯彻稳、准、快、安全、合理的基本操作要求,即:
(1)稳:起动、制动平衡,不游晃;
(2)准:将吊物准确停靠在所指定的位置;
(3)快:合理协调各个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
(4)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发生或预防任何设备、人身伤害事故。
(5)合理:了解掌握设备特性,根据吊物具体情况,合理操作.
13、每次工作结束后,要把龙门吊停到指定位置,关闭总电源、落下锁轨装置,并确认锁轨装置是否有效,“C”型钩必须着落地面上,不准将“C”型钩悬挂空中。
14、“C”型钩只用来吊钢卷,在配合检修或吊运钢卷之外的物品时,吊钩上的专用吊具均应卸掉.
15、六级以上风力禁止工作.
16、龙门吊操作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 指挥信号不明、手势不清不吊。
(2) 超载不吊。
(3) 吊物上有人或浮物不吊。
(4)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5) 歪拉斜挂不吊.
(6) 工件埋在地下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7) 安全装置失效不吊.
(8) 锐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9) 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没有措施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