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与要求
目的:调整无缝线路锁定轨温,满足线路防胀或防断要求。
要求:作业人员掌握要领、熟练操作。
2.适用范围
2.1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无缝线路或超长无缝线路滚筒配合撞轨法、滚筒结合拉伸配合撞轨法进行应力放散。
2.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天窗点内作业。
3. 引用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上海铁路局既有线200-250KM/h线路维修管理办法(暂行)》、《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
4. 工具材料
切割机、拉伸器、撞轨器、发电机、钻孔机、螺丝机、照明灯具(夜间施工)、轨距尺、捣镐、铁叉、螺丝把、活口扳手、三齿耙、起道机、撬棍、铁铲、滚筒、水桶、石笔、卷尺、弦线、口笛等。
5. 作业程序
5.1点名分工
工班长组织职工列队点名,明确作业分工项目、内容及时间,所有职工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2 安全预想
5.2.1 上班要集中思想,明确自己的作业范围及特点,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及联控。
5.2.2 严格“天窗修”点内作业规定,动车组运行区段避车安全管理规定。
5.2.3 机具、料具堆放要稳固,严禁侵入限界。卸机(工)具、材料要专人负责清道。搬运长、大、重物,应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工具不得乱丢乱放,避免物体、工具伤人。
5.2.4 电气化区段作业
(1)所有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
(2)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3)严格遵守电气化铁路其他与施工作业相关的要求。
5.2.5 遇暴风雨雪、雾霭等恶劣天气,严格执行施工防护及施工安全有关规定。
5.2.6 执行季节性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做好防暑降温、防胀或防寒过冬、防断工作。根据作业轨温条件进行作业,严格执行无缝线路作业有关规定。
5.3 工(机)具检查
5.3.1 作业人员对各类机械、工(机)具性能及安全性进行检查测试,确认状态良好,防止损伤的工(机)具带入作业现场。
5.3.2 使用的工(机)具需用反光漆(膜)进行编号,以防止使用中工(机)具侵入限界或遗留在线路上。
5.3.2 应备齐短轨头、花夹板等应急备品。
5.4 设置防护
5.4.1 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办理登记手续,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5.4.2 现场防护员根据要求准备好防护标牌,按要求设置防护。
5.5 人机转移
5.5.1 现场防护员(联系困难地段增加中间联络员)接到驻站防护员通知后,会同作业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在就近安全通道或在路肩上行走至作业地点附近的安全地带。
5.5.2 需汽车运输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5.6 作业准备
5.6.1 调查工作量:首先测定轨温,调查线路爬行量,对桥梁、道口、联合接头位置、缓冲区钢轨配置、轨缝及备用轨长度、根数、相邻道岔前后缝的接头方正量等数据,调查线路平、纵面状态及有关设备情况。
5.6.2 掌握季节气温、施工轨温,进行技术性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和铺设原始资料、设计放散轨温,计算长轨放散量,计算出缓冲区锯轨量和过渡轨的配置根数,研究制定应力放散方案(放散方向、放散方法、机具沿线分配等)。进行大修施工前的放散,要视季节特点及施工天窗等因素准确计算放散量、锯轨量。
放散长度计算公式:△L=a×L×(t1-t2)
式中:
△L—放散量
a—钢轨的线膨胀系数
t1—放散后的计划锁定轨温
t2—原铺设时锁定轨温
L—需要放散的钢轨长度
5.6.3 丈量钢轨,在长钢轨上每100m(从放散始端)设置一处临时观测桩,将放散量及作业方向标注于内侧轨底。标注示例如下:
×××mm
5.7 封锁前限速阶段作业
5.7.1 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办理施工登记手续,并全面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到位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监控。
5.7.2 封锁前限速时按路局调度施工命令及防护要求设置慢行防护,需运送料具必须先设防护后作业。同时做好测温工作。
5.7.3 夜间施工准备照明灯具,沿线路按60~100m布设一盏照明灯。
5.7.4 安照班前分工,划分工作量,划设位移观测桩,要求设置正确,标记规范可靠。
5.7.5 二人一组预松螺栓,然后将螺纹道钉拧紧(留始端伸缩区25米不松)。限速时间段除按温差条件松紧中间扣件外,要严密注意线路方向,发现异样要迅速停止有损线路稳定的作业,并采取措施加固线路。
5.7.6 当作业时轨温较实际锁定轨温增20℃或减25℃以内,除半径小于600m曲线地段和接头两根轨枕不动外,准许每隔一根轨枕拧松一根轨枕螺纹道钉,当作业时轨温较实际锁定轨温超过20℃时不得松解扣件。
5.7.7 拆除影响钢轨移动的防爬器以及线路上的轨距杆,拆除影响放散的道口铺面。
5.7.8 将影响气压焊(或铝热焊)接头移动的轨枕放到适当的位置,并串实捣固。
5.8 封锁时间作业
5.8.1 办理施工封锁手续,按规定设置封锁施工防护。
5.8.2 封锁点开始即把设计要更换的钢轨接头、扣板卸下,拨出计划换下的钢轨。如是低温放高温,并拨入计划换入钢轨,拧紧中间扣件短轨端接头扣件,安装钢轨拉伸器(拉伸器行程要大于放散量)。
在非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严禁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
⑵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安设一条截面积不小于70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该连接线在换轨作业完毕后方可拆除。
在自动闭塞的电气化区段上更换钢轨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严禁在同一地点将两股钢轨同时拆下。
⑵换轨前应在被换钢轨两端的左右轨节间横向各设一条截面积不小于70mm2的铜导线。导线两端用夹子牢固夹持在相邻的轨底上,该连接线在换轨作业完毕后方可拆除。
⑶更换钢轨时,应有电务人员在场配合。
⑷换轨如需拆开回流线时,必须有供电人员在场配合并负责监护。在未设置好分路电线之前,不得将回流线从钢轨上拆开。拆装回流线的工作,由供电人员完成。
⑸在站内更换钢轨或夹板时,其钢轨导线的连接方法,必须考虑轨道电路和车站作业的要求。
5.8.3 在长轨计划位置上(原则上每200~250m安装一处,曲线等地段可适当加密)安装撞轨器,安装撞轨夹具,做好撞轨准备。
5.8.4 全部松开轨枕扣件及接头螺栓(高温放低温+15℃及以上由轨条两端向中间松解),起道机及撬棍配合,及时抽出轨枕承轨槽上的橡胶垫板并加垫滚筒(置放在放散向异侧),每隔20根轨枕置放一个滚筒。完成后通知撞轨及拉轨作业人员。
5.8.5 安排人员用专用工具铲除粘附于轨底的大胶垫,并摆放于轨枕承轨台上,遇垫有竹、木垫片的应原样恢复。低温放高温,使用起道机铲松胶垫或设滚筒时,起道机应放在曲线上股外侧或下股内侧。整正橡胶垫板、加设滚筒时,手脚不能伸入轨底,以防撬棍、钢轨挤伤手指。
5.8.6 根据计划放散量撞轨,同时开始操作拉伸器拉伸,当各百米观测桩到位时停止撞轨。高温放低温,如温差较大,在扣件松开后,先用道钉锤振动钢轨,使钢轨慢慢收缩,达不到要求再适当撞轨,要严防收缩过多,达不到设计锁定轨温要求。
5.8.7 当钢轨伸缩达到要求后,龙门口处留好轨缝,迅速上紧接头夹板及螺栓,扭力矩不低于规定要求。
5.8.8 全数收回滚筒。恢复线路一股,隔一紧一,扣件上紧(半径小于600m地段及接头轨枕要全部上紧)。
5.8.9 按以上程序对另一股钢轨进行放散。随后再全部上紧,扭力矩达到要求。
5.8.10 螺栓全部复拧,上紧,扭力矩达要求恢复和打紧防爬设备,恢复轨距杆。
5.8.11 全面检查各部几何尺寸及零件,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撤除封锁防护,开通线路。
5.9 线路开通后作业
5.9.1 线路开通后限速阶段,按路局调度施工命令及防护要求设置慢行防护。
5.9.2 第一次列车过后检查线路情况,复紧接头、中间扣件螺栓。
5.9.3 继续整正窜出的大胶垫。
5.9.5 测量各百米桩放散量和总放散量,分析放散效果,总放散量如与原计划有出入,应修正锁定轨温。
5.9.6 全面检查线路轨道几何尺寸,达到相应线路等级下的验收标准后与整养工班办理线路交接。
5.9.7 回收旧轨、撞轨器、拉伸机、发电机等工具,恢复拆下的道口铺面。
5.9.8 方正气压焊(铝热焊)接头处及缓冲区轨枕,间隔要均匀并串实捣固,做好方枕地段的高低、水平和轨距,达到验收标准。
5.9.9 技术人员应收集各百米标放散量、龙门口轨缝、配轨长度、作业时气温、轨温等资料,整理填写应力放散技术资料。
5.10 下道避车
5.10.1 作业人员禁止在两线间停留、站立(指线间距小于6.5米,大于6.5米不在此规定内),如因站场地形复杂,人员必须在两线间避车时,应由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并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
5.10.2 根据邻线列车速度要求,执行其下道避车制度。
5.10.3 下道避车时,面迎来列车方向,防止车上绳索等物伤人。
5.10.4 施工负责人督促各小组负责人检查两线间及邻线上是否有机(工)具侵入限界。
5.11 验收
5.11.1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对作业后的线路回检,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达标。
质量要求:
(1)应力放散后的锁定轨温应达到设计锁定轨温(±5℃),两股相差不超过5℃。跨区间或全区间无缝线路相邻单元轨节锁定轨温相差不超过5℃,区间内单元轨条的锁定轨温差不超10℃,各单元轨节应力放散均匀。
(2)更换的缓冲区钢轨应是标准轨或厂制缩短轨,轨缝标准。长轨接头相错不超过40mm。
(3)跨区间无缝线路缓冲区设置要求、放散长度要求按路局文件规定执行。
(4)放散后应力均匀并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完毕后认真整理备档技术资料。
(5)轨距、水平、高低、方向、扭力矩、连接零件及错牙等符合验收标准。
5.11.2 指定专人检查作业区域的工(机)具,防止遗漏。
5.11.3 严格执行“工完料清”制度。对不能回收的料具,应堆放整齐,并安排人员看守。
5.12 撤除防护
5.12.1 现场防护员根据作业负责人的要求,撤除现场防护。
5.12.2 待人员、工(机)具全部到达安全区域后,作业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后,方可撤离。
6. 检查与考核
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对标,分析当日作业安全、质量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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