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理原则
有人看守道口发生非正常情况时,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宁可拦停,不可误放,宁停勿撞。
2.杜绝“三晚一早”的原则(晚出场、晚落杆、晚防护、早抬杆)。
3.按顺序拦停列车的原则。先拦接近道口列车;双线或多线区段同时来车,先拦旅客列车后拦货物列车。
4.灵活机动应变,做到“三快一少”的原则(出动快、处理快、信息快、压缩延时),减小故障影响,尽快开通铁路。
2 应急处理方法
1.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
⑴安装有道口报警装置的道口立即按下按钮报警.
⑵安装有遮断色灯信号机的道口,打开遮断色灯信号机防护;安装有短路刀闸的道口要立即合上短路刀闸(短路铜线)。
⑶利用电话通知车站扣车或利用列车无线调度系统呼叫司机停车,也可请相邻道口协助防护。
⑷插停车牌(防护杆);昼间插红色信号旗,夜间或昼间恶劣天气时,挂红灯.
⑸手持红色信号旗(红灯)迅速、果断拦停列车。
2.道口信号、通信设备发生故障
⑴道口信号、通信设备或道口报警装置(无线报警装置、短路刀闸)发生故障时,道口工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工长,由值班员或工长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排除故障。
⑵设备未修复前,车站值班员必须坚持来车通知,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度。道口工坚持室外瞭望,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工区(车站)应及时增派人员加强道口看守工作.
3.遇到道路交通特别繁忙、恶劣天气或停电
道口看守作业中遇到道路交通特别繁忙、恶劣天气或停电时,道口工必须坚持室外值守,做好交通车辆及行人的指挥与疏导,随时准备关闭栏木,并报请车间、工区增派人员加强道口看守工作。
4.道口发生列车撞轧车辆、行人等伤亡事故
道口发生列车撞轧车辆、行人等伤亡事故时,除执行本项第一条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的处置措施外,应立即通知车站、工务段、工区和铁路公安派出所(或驻站公安);留好1-2名路外见证人取证记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列车停在有人看守道口上或停在道口附近
列车有时在道口上停车,机车、车辆只占压住道口一部分或停在道口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坚决不能“起杆”.因为列车一旦起动或往后退,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劝阻行人多等一会,制止行人钻杆、钻车、跳车,并打开道口自动广播机(语音器),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列车动态,防止发生意外。
6.电气化铁路区段道口限界架被撞或附近发生接触网断线
电气化铁路区段道口限界架被撞或附近发生接触网断线时,道口工应立即通知车站、工务段,设法通知供电部门,立即组织抢修,并监护现场人员必须保持与接触网断线处不少于10米半径的距离。当限界架或接触网电杆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时,还应设置停车信号防护,通知车站或者工区封锁线路、立即拦停列车。
7.道口发生机动车辆撞杆
道口发生机动车辆撞杆后,应立即暂扣肇事车辆及司机驾驶证或行驶证、身份证、运营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时交给工务段、铁路公安派出所(或驻站公安)。必要时让肇事车辆驾驶员共同拉绳进行道口防护。
遇到机动车撞杆肇事后逃逸的情况,值班道口工要迅速记录下肇事车辆的车型及车号(记忆车型及车号需要平时有意识的加强练习),或进行拍照取证,但不应放弃工作岗位去追肇事车辆或肇事人。记录资料应尽快逐级上报,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
道口发生撞杆后,由产权单位会同工务段、铁路公安派出所(或驻站公安)按有关规定,向事故责任者索赔相关损失费,出具“事故损失收费单”。
8.行人强行钻杆或机动车制动失灵撞杆闯入道口
道口工在关闭栏杆后,应时刻警惕行人强行钻越栏杆或机动车制动失灵撞杆,坚决制止其违规行为。一旦发生行人不听劝阻或机动车制动失灵撞杆进入道口的紧急情况,道口工应果断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迫使列车停车.
9.机动车在道口发生熄火、切轴、乱挡及碰撞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
对于机动车,道口工必须遵循“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设好防护后在组织过往道口的行人帮助推拉,或用道口备用钢丝绳委托其他车辆,牵引故障车至道口限界以外。如发生车辆、行人很少的情况下或夜间无其他外援时,可协助司机用以下方法将故障车辆尽快撤离道口。
⑴挂低速档,用启动马达作动力驱动机动车驶离道口。
⑵挂低速档或倒档,用手柄摇动曲轴以人力使机动车前进或后退离开险区.
⑶起动马达动力不足又无摇车手柄摇曲轴时,可在传动轴的万向节处用撬棒(棍)去撬动传动轴使之转动,迫使机动车向前或向后移动.撬动传动轴之前不必挂挡,机动车前进还是后退取决于用撬棒(棍)撬动传动轴旋转的方向。
10.机动车在道口碰撞行人,或行人发生争吵、冲突,造成道口堵塞
⑴道口工首先要设好防护,让机动车驾驶员将车辆驶出道口,组织人员清除障碍物,劝说闲杂人员不要在道口上停留,再组织相关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⑵如肇事人员不停劝阻,必须第一时间通知车站铁路公安派出所(驻站公安)和车站、工区,迅速派员协助处理.
⑶坚决维护铁路运输秩序,确保铁路畅通无阻,决不能以所谓保护现场为理由而耽误列车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