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目的
采取正确措施,减少故障延时,及时开通线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普速线路各类无缝线路胀轨处理作业。
三、机具材料
机具材料:T型套筒、活口扳手、氧气和乙炔设备、发电机、液压起道机、液压拨道机、捣镐、叉子、道尺、撬棍、防胀布、水桶和弦绳。
四、应急处置程序、标准
4.1 防护:发现线路胀轨后,应按《安规》第2.2.7条在车站办理临时封锁线路施工手续。
4.2 确定应急处理方案:
4.2.1 胀轨迹象:
4.2.1.1 当出现线路碎弯增多、S 弯增多变大、轨距扩大、扣件失效增多、连续轨排空吊、起道省力、拨道后又马上复原、轨道移动距离大、用lOm弦量矢度为8-12mm等情况时,可判定为线路有胀轨迹象。
4.2.1.2 当发生胀轨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回填夯拍道床、堆高砟肩、拧紧扣件,观测轨温、派人巡视加强线路观察;
4.2.1.3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时,应通知驻站防护员,及时在车站“运统-46”(工务)登记,迅速通知工务段调度,同时向请求列车慢行限速 5km/h。
4.2.1.4 若列车通过后线路弯曲突然扩大时,应立即采取封锁线路,设置停车信 号,及时通知驻站防护员和车站值班员,并采取浇水降温等紧急措施,消除故障后再放行列车。
4.2.2 胀轨跑道
4.2.2.1 当用 l0m 弦量矢度为 12—24mm 时,应确定为胀轨。
4.2.2.2 当用 10m 弦量矢度为 24mm 及以上时,应确定为跑道。
4.2.2.3 当发生胀轨跑道时,可采取浇水降温或喷洒液态二氧化碳等办法降低轨温,待轨温降低后,方可进行拨道作业,拨道后夯拍道床,限速5km/h放行列车,并派人看守。
4.2.2.4 当轨温降至锁定轨温时,再恢复线路和按常速放行列车;
4.2.2.5 采取降温措施后线路仍然不能恢复,在地形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从跑道故障两端向中间拨成半径不小于200m的反向曲线,曲线间夹直线不得短于lOm。困难条件下,可切断钢轨,松开扣件放散应力,然后用夹板或鼓包夹板加固,限速5km/h开通线路,在24小时内进行临时性或永久性处理。
4.3 作业质量:
4.3.1 经处理后的胀轨迹象和胀轨跑道线路状态符合《修规》第 6.2.1条作业保养标准或符合《修规》第 3.7.10 条标准。
4.3.2 扣件扭力矩应保持在 80-150N.m。
4.3.3 枕盒内道砟饱满、砟肩堆高应达到150mm。
4.4 作业结束: 清理料具、撤除防护、“运统-46”(工务)消记,开通线路,分析总结胀轨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5.过程监控
5.1 带班人和安全员实施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进行监控。
5.2 重点控制放行列车条件,人员避车和工具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