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作业必须设置专人防护,所有上道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标识,使用防护用品。
⑴室内设置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室外设置现场防护员。当作业组较多时,应增设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现场防护员。
⑵驻站(驻调度所)联络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进行列车接近预告。不得随意离开行车室(调度室),确需离开时必须通知室外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并确认作业人员下道完毕后方可离开。
⑶现场防护员不得干与防护无关的事。执行定时通信联系制度,发现联系中断,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下道避车。
⑷防护联系工作做到全过程记录。
⑸作业负责人不得兼任防护员。
⑹未按规定设好防护,防护员未到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