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电部
工电线路函〔2020〕12号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对称断面异型钢轨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对称断面异型钢轨(以下简称异型钢轨)使用管理,要求如下:
1.上道使用的异型钢轨应符合《钢轨第3部分:异型钢轨》(TB/T2344.3-2018)规定。
2.不同轨型的钢轨应使用异型钢轨联结。异型钢轨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两端联结钢轨。
3.高速铁路正线不应铺设异型钢轨。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正线不应铺设除75-60异型钢轨外的其他异型钢轨。
4.异型钢轨不应设置在桥梁、隧道道口、平过道、过渡段、变坡点、正线半径小于600m曲线及轨下基础状态不良地段.
5.异型钢轨累计通过总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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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缝线路:75-60异型钢轨≤700Mt,60-50异型钢轨≤550Mt;
(2)普通线路:75-60异型钢轨≤600Mt,60-50异型钢轨≤450Mt,50-43异型钢轨≤250Mt。
6.正线、客车径路到发线、重载铁路到发线设置的异型钢轨,其成型段应与联结钢轨冻结、胶接或焊接,不得使用普通夹板联结。
7.应加强异型钢轨及其前后线路的检查、维护,确保焊缝或冻结、胶接接头符合标准要求,做到道床饱满、扣件状态达标、轨枕无失效,无空吊、翻浆冒泥等病害。
已开涌运营线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有计划地安排整改。
国铁集团工电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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