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与要求
目的:消灭护轨超限或失格,保证护轮轨状态良好,发挥其应有作用。
要求:作业人员掌握要领,熟练操作。
2 适用范围
2.1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桥梁护轮轨高度、间距超限、轨底吊空、接头错牙、道钉/扣件等联结配件缺少不良等整治作业。
2.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天窗点内作业。
3 工具材料
开口撬棍、弯头撬棍、扳手、抬轨钳、钢锯弓、道钉锤、起钉垫、直钉器、钢丝刷、木工工具、钢卷尺、道尺。
4 作业程序
4.1 点名分工
工班长组织职工列队点名,明确作业分工项目、内容及时间,所有职工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2 安全预想
4.2.1 上班要集中思想,明确自己的作业范围及特点,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及联控,来车按规定下道避车,并将工(机)具撤出限界以外。
4.2.2 按规定要求设置好相应的防护。加强防护员之间联系,实行“三分钟通话制”和“密码复诵制”,通讯失灵下道避车。等通讯恢复后,重新组织上道。
4.2.3 严格 “天窗修”点内作业规定和动车组运行区段避车安管理规定。
4.2.4 作业使用前机具、料具堆放稳固,严禁侵入限界。照明设备使用,应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试机、检查、检修;机械使用应专人专机。
4.2.5 严格按《安规》中规定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下道避车”、“搬运与装卸作业”、“机具使用”和“风动工具”等相关要求办理。
4.2.6 搬运长大重物,应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堆放的机、料具严禁侵入限界,工具不得乱丢乱放,避免工具伤人。
4.2.7 电气化区段安全:
4.2.7.1 涉及电气化与接触网不足2m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停电施工天窗执行,并由供电部门人员配合进行。
4.2.7.2 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距离(接到供电人员通知接触网已确定停电除外)。
4.2.7.3 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现场监护。
4.2.7.4 在距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4.2.7.5 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4.2.7.6 执行电气化铁路其他与之相关的要求。
4.2.8 如遇恶劣天气,执行“安规”有关规定。
4.2.9 作业中安全
4.2.9.1 桥上无人行道时,禁止站在钢轨外面起钉,必须用站在线路中心内侧用弯头撬棍或起钉器起钉。
4.2.9.2 矫直弯曲道钉应使用直钉器,严禁在钢轨上直钉,以防飞钉伤人。
4.2.9.3在自动闭塞区段和进站信号机以内的桥上作业时,撬棍头部必须套上绝缘胶管,防止通电造成“出红”。
4.2.9.4 抬动钢轨,首先检查抬轨器、抬绳、抬杠是否完好,抬动人员高矮要搭配好,统一口令,步调一致,齐抬齐放,注意压脚,拌脚,撞脚。
4.2.9.5 护轨放入或抬出前,应先确定作业时间是否充足,避免来车时护轨未放到位或未抬出线路,下趟列车来临前要检查好接头及梭头处的道钉或螺栓是否到位,防止在列车来临时,护轨接头及梭头发生翘头现象。
4.2.9.6 在铪枕上钻孔时,要预防钻头卡死,造成回力伤人。
4.2.9.7 螺栓孔进行硫磺锚固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口。
4.3 工(机)具检查
4.3.1 作业人员对工(机)具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确认,防止将损伤的工(机)具带入作业现场,影响作业进度和质量。
4.3.2 使用的工(机)具必须按照路局文件要求用反光漆(模)进行编号,以防止侵限或遗留在线路上。
4.4 设置防护
4.4.1 防护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驻站联络员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办理登记手续,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4.4.2 现场防护员根据要求准备好防护标牌,按要求设置防护。
4.5 人机转移
4.5.1 现场防护员(联系困难地段增加中间联络员)接到驻站防护员通知后,会同作业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在就近安全通道或在路肩上行走至作业地点附近的安全地带。
4.5.2 需汽车运输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4.6 作业准备
作业前充分进行安全预想。
4.7 上道作业
4.7.1 作业负责人确认防护已到位,通知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4.7.2 基本作业
4.7.2.1 调查护轨与基本轨间距、高低、接头是否符合规定,护轨梭头悬空超限处所,道钉/扣配件松动缺少。
4.7.2.2 按调查工作量准备螺栓、道钉、垫板、油脂。
4.7.2.3 制作安装梭头操作顺序是:起钉、拆运钢轨、划线、锯轨、钻孔。尖端锯成1:1.5的斜面,用2根直径22mm螺栓穿连牢固,梭头尖端必须落在枕木上或用短枕垫平,悬空不得超过5mm。
4.7.2.4 按技术标准补足螺栓道钉,护轨接头用平板鱼尾板联结(自动闭塞区闭,在护轮轨两头的接头处还应安装绝缘装置),每接头用4个螺栓上紧,螺栓帽均应装在靠线路中心一侧,护轨头在靠轮缘槽的侧面不准有错牙。
4.7.2.4 改拨护轨前应先将基本轨的轨距和方向改正确,然后铺垫木垫或胶垫,钉护轮轨道钉时,用丈量工具量好基本轨与护轨的间距,先钉护轨的接头和大腰,其次钉其余部分。
4.7.2.5 护轨接头鱼尾板及螺栓涂油一年进行二次,涂黄油与机油调配好的防腐油。
4.7.2.6 新型护轨与基本轨头部间净距为500 mm的更换铺设和相关作业,按铁运(2007)243#“关于印发《铁路桥梁铺设护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具体标准执行。
4.7.3 整理作业:全面检查一次,清理工具材料。
4.7.4 下道避车
4.7.4.1 作业人员禁止在两线间停留、站立(指线间距小于6.5米,大于6.5米不在此规定内),如因站场地形复杂,人员必须在两线间避车时,应由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并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
4.7.4.2 根据邻线列车速度要求,执行其下道避车制度。
4.7.4.3 下道避车时,面迎列车方向,防止车上绳索等物伤人。
4.7.4.4 施工负责人督促各小组负责人检查两线间及邻线上是否有机(工)具侵限。
4.8 验收
4.8.1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对作业后的线路回检,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达标。
质量要求:
(1)护轨顶面不高出线路钢轨顶面5mm,也不低于线路钢轨顶面25mm。
(2)护轨下允许加垫厚度小于35mm纵向长垫板(道碴桥面也可使用横向垫板),垫板悬空不得大于5mm,悬空处所超限不大于5%,垫板宽度不大于轨底。
(3)护轨头部外侧与线路钢轨头部内侧间的距离P50轨为200mm,允许±10mm,P60轨为220mm,允许±10mm。
(4)垫板厚度在20mm及以下时每股护轨在每隔一根(桥枕)线路枕木上钉两个道钉,道钉全桥顺“八字形”一方向,道钉边至枕木边距离约为5mm。垫板厚度在20-30mm时,每根(桥枕)线路枕木上均钉两个道钉。
(5)护轨应伸出桥台挡墙外,直轨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5m,在直线上,桥长大于50m,曲线上桥长大于30m的桥梁则为10m,然后弯曲于线路中心联结梭头,并将梭头尖端切成1:1.5的斜面,弯轨部分长度不小于5m,轨端伸出台尾的长度不小于2m,梭头悬空不大于5mm。
(6)护轨接头处,靠线路钢轨一侧,接头左右错牙小于3mm,接头鱼尾板涂油时,失效油脂清除干净,新油脂漆刷均匀,每付鱼尾板上四颗螺栓,丝口均应向道心,螺栓拧紧无松动。
(7)新型护轨与基本轨头部间净距为500 mm的更换铺设和相关作业,按铁运(2007)243#“关于印发《铁路桥梁铺设护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具体标准执行。
4.8.2 指定专人检查作业区域的工(机)具,防止遗漏。
4.8.3 严格执行“工完料清”制度。对不能回收的料具,应堆放整齐,并安排人员看守。
4.9 撤除防护
4.9.1 现场防护员根据作业负责人的要求,撤除现场防护。
4.9.2 待人员、工(机)具全部到达安全区域后,作业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后,方可撤离。
5 检查与考核
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对标,分析当日作业安全、质量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